2010台大羽球新生盃
發表於 : 週日 10月 10日, 2010年 10:28 pm
比賽名稱:2010台灣大學羽球新生盃
比賽時間:10/12.10/14.10/16
比賽項目:新生組: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參賽資格:台灣大學學生
競賽章程:99學年度新生盃羽球賽競賽章程
壹、報名資格:
(1)國立台灣大學大一、大二、研一、博一生
(2)本校同學大專盃羽球錦標賽曾上場者不得參賽
(3)羽球代表隊入隊滿一年不得參賽
貳、報名組別: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每人報名總組數不得多於兩組,每項最多一組
參、報名時間:至9/27(一)24:00截止
肆、報名方式:將網宣附上的報名表word檔填妥後,以附加檔案方式寄至ntucup99@gmail.com,主旨處寫上「台大新生盃報名」,並在信中附上姓名、生日、身份證字號,以利保險作業
伍、繳費時間:
9/29(三)~10/1(五)12:30~13:00舊體現場繳費,未完成繳費者,報名以無效論
陸、報名費用:單打一百五十元,雙打兩百五十元
柒、比賽用球:勝利籃標(實用級)
捌、比賽時間:
10/12(二)18:30 ~ 22:00
10/14(四)18:30 ~ 22:00
10/16(六)09:00 ~ 17:00
玖、比賽方式:
(1)採新制31分一局制,不加分,16分換場
(2)第一輪為小組循環,三取一,四人取二,晉級後採單淘汰制
壹拾、注意事項:
(1)賽程將於比賽前二天公佈於PTT NTUBadminton版
(2)若每組報名隊數少於八隊,則取消該組比賽,報名費退還。
(3)比賽當天請各隊提早半小時到場準備,比賽時須帶學生證,比賽開始時雙方列隊交換証件查驗,若有資格不符之球員出賽,則取消該隊於本次比賽之參賽資格,若雙方檢查後均無異議,則不得再對選手身份提出抗議。
壹拾壹、申訴:
應提出申訴書,經參加單位隊長簽字後,向比賽服務處正式提出,提出申訴書時必須繳付保證金新臺幣500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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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違反的話,甚感抱歉,版主就把它刪了吧!
比賽時間:10/12.10/14.10/16
比賽項目:新生組: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參賽資格:台灣大學學生
競賽章程:99學年度新生盃羽球賽競賽章程
壹、報名資格:
(1)國立台灣大學大一、大二、研一、博一生
(2)本校同學大專盃羽球錦標賽曾上場者不得參賽
(3)羽球代表隊入隊滿一年不得參賽
貳、報名組別: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每人報名總組數不得多於兩組,每項最多一組
參、報名時間:至9/27(一)24:00截止
肆、報名方式:將網宣附上的報名表word檔填妥後,以附加檔案方式寄至ntucup99@gmail.com,主旨處寫上「台大新生盃報名」,並在信中附上姓名、生日、身份證字號,以利保險作業
伍、繳費時間:
9/29(三)~10/1(五)12:30~13:00舊體現場繳費,未完成繳費者,報名以無效論
陸、報名費用:單打一百五十元,雙打兩百五十元
柒、比賽用球:勝利籃標(實用級)
捌、比賽時間:
10/12(二)18:30 ~ 22:00
10/14(四)18:30 ~ 22:00
10/16(六)09:00 ~ 17:00
玖、比賽方式:
(1)採新制31分一局制,不加分,16分換場
(2)第一輪為小組循環,三取一,四人取二,晉級後採單淘汰制
壹拾、注意事項:
(1)賽程將於比賽前二天公佈於PTT NTUBadminton版
(2)若每組報名隊數少於八隊,則取消該組比賽,報名費退還。
(3)比賽當天請各隊提早半小時到場準備,比賽時須帶學生證,比賽開始時雙方列隊交換証件查驗,若有資格不符之球員出賽,則取消該隊於本次比賽之參賽資格,若雙方檢查後均無異議,則不得再對選手身份提出抗議。
壹拾壹、申訴:
應提出申訴書,經參加單位隊長簽字後,向比賽服務處正式提出,提出申訴書時必須繳付保證金新臺幣500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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