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01年神岡區主委盃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倡導全民運動,提昇羽球風氣、水準,切磋球技,增進情誼。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神岡區羽球委員會. 帥宏羽球館
三、指導單位: 臺中市體育會.台中市羽委會.台中市神岡區體育會.
四、協辦單位:豐原國中.后綜高中。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1年7月27.28.29日(星期五、六、日)
(社會組比賽於星期六日舉行)
六、比賽地點:帥宏羽球館(神岡鄉大洲路123巷123之1號) TEL:04- 25287999
七、比賽組別:歡迎各縣市羽球同好報名參加
(一)社會男子組:
⋯⋯ 1.男子甲組單打:不限資格
2.男子甲組雙打:限可搭配一名羽協認證甲組球員
3.男子乙組雙打:縣市級比賽前三名及縣市運代表選手或曾獲帥宏盃男乙雙冠軍不得報名此組
4.男子丙組雙打:各縣市丙組冠軍或曾獲帥宏盃男丙雙冠軍不得報名此組
5.男子初學組雙打:任一位曾獲各縣市各級比賽前三名者不得報名此組
(二)社會女子組:
1.女子甲組雙打: 限可搭配一名羽協認證甲組球員
2.女子乙組雙打: 縣市級比賽前三名及縣市運代表選手或曾獲帥宏盃女乙雙冠軍不得報名此組
3.女子初學祖雙打: 任一位曾獲各縣市各級比賽前三名者不得報名此組
(三)社會團體組:
1.男子乙組: 全國甲組選手不得報名此組
2.男子丙組: 縣市級比賽前三名及縣市運代表選手不得報名此組
(四)學生組:
1.國小六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2.國小五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3.國小男生團體組4.國小女生團體組
(五)長青組:年滿50歲(民國51年7月1日(含)前出生者)。
(六)壯年組:年滿40歲(民國61年7月1日(含)前出生者)。
(七)委員組:限台中市神岡區羽球委員會會員
八、比賽方式:
(一)各場比賽均以30分一局勝負,不延長加賽,15分球員換邊。
(二)屬同一類組者,不得重複報名,重複報名者,以第一次出場時為其歸屬。
(三)參加比賽之球員,應攜帶相關證件(身份證、學生證)以備隨時查驗,如對比賽有意見者,請於賽前提出,賽中、賽後恕不受理,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未出賽者以棄權論。
(四)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即取消比賽資格
(五)如遇爭議事項一切以大會及裁判長全權依法規判決處置.
(六)團體賽:
1.學生團體組:採四人三點制(單、雙、單),單雙打不得重複。
2.社會團體組: 採六人三點制(雙、雙、雙),雙打不得重複。
九、比賽制度:視參賽隊伍多寡決定。
十、獎勵:頒發獎盃及獎品,以資鼓勵。
十一、報名辦法: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7月16日星期一止。
(2)報名費:社會團體組每隊1000元.學生團體組每隊800元
社會個人組單打300元、雙打400佰元。學生個人組單打200元、雙打300佰元。
(3)報名繳費方式:
1.來館報名繳費:臺中市神岡區羽球委員會:帥宏羽球館
台中市神岡區大洲路123巷123-1號TEL:04-25287999
2.E-MAIL匯款繳費: 先匯款後將報名表及收據掃描後mail至
heinekenchu@yahoo.com.tw 存入戶名:帥宏羽球館.朱珉慧.銀行代號008、帳號:403-10-003366-1
十二、抽籤日期:民國101年7月17日(星期二)下午三時在帥宏羽球館抽籤,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三、比賽用球:勝利比賽級用球。
十四、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實行之最新規則。
十五、申訴:合法之申訴由單位領隊或指導以書面簽名之申訴書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繳付保證金壹仟元,經審判委員之判決為終決,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效時,沒收保證金,充當大會獎品。
十六、附則: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之。更多